第一章:宗旨、定位、基本原则
一、宗旨: 本同盟以关注教育、关注孩子、关注社会公益慈善为基本的精神宗旨;我们专注于帮助云南澜沧拉祜族自治地区的贫困儿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以及有能力却没条件接受高中和大学教育的贫困学子实现求学成才的愿望,以此尽力帮助澜沧地区改善教育条件,提高教育素质;另外,在力所能及之处或紧急之时,关注和致力于救助灾害、救济贫困、环境保护等其它公益事业。
二、定位 1.民间性:本同盟是由关心贫困学子、关注教育问题的热心人士义务组织而成的民间慈善团体,本同盟的所有义工都是秉持公民理性的普通人,出于理性、良知,爱心、自愿地参加本同盟的有关工作和活动。
2.非营利性:本同盟的一切事务和活动都立足于社会公益慈善,致力于社会公益慈善工作,本着无私奉献精神,严厉恪守非营利准则,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
3.非政治、非宗教性:本同盟是一个非政治性、非宗教性的民间公益慈善组织。(义工个人可以有各自不同的政治观点及宗教信仰)严厉禁止以本同盟的名义从事任何政治、宗教活动,或在同盟内部进行任何政治、宗教活动。
三、基本原则
1.制度化、协作化:本同盟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同盟公议制定的规章制度工作,严格按规章办事,坚持法治和民主精神,坚持公益组织的公众监督性和透明化。
2.透明、公开化:同盟成立后,相关的规章制度、组织运作、财务运作、捐助统计、事务处理和结果等相关信息全部公布在网站上,接受公众的监督与质询,接受各方朋友和捐助者对助学及其它项目的开展状况进行交流、询问、质疑和建议。
3.义务性、公益性:拉祜助学同盟义务工作者(简称义工)是奉献业余时间无条件报酬地为拉祜助学同盟的共同理念和宗旨而工作的,基于共同理念宗旨而团结在一起。为共同目标而一致努力,绝无私利性质。同盟随时欢迎任何关心公益事业并认可我们理念的热心人士参加。
4、诚实、负责、团结:作为公益性的自组民间团体同盟成员和义工,必须尊重同盟的共同理念和宗旨,注意维护同盟的公共和公益性质,注意维护组织的团结、整体之运作,任何义工必须本着公益奉献的精神,在一切同工作和活动中切实恪守做到诚实、负责、团结,自觉做到为组织团体的健康运作和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奉献。
第二章:如何做好同盟的义务工作
一、明确理念 本同盟秉持人道主义的社会公益慈善精神,付诸实际行动,切实帮助众多贫困学子们完成他们的教育;并在社会中宣传我们的理念和工作,让更多的人关注贫困,关注教育,关注需要帮助的人们;以我们的实际工作,贯彻和弘扬社会公益慈善的精神理念,推动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我们的口号是:“让所有渴望读书,求学困难的孩子们都可以最终完成他们的求学之梦!”(暂定)。
必须要明确,我们从事的工作,是出于对贫困地区失学、辍学、求学困难的学子之关怀和身为社会普通一员之责任与良心。本同盟希望每位义工要有诚恳的热情,执着的信念和目标,主动、有效、踏实、长久、地做好工作,推动同盟事业的运作和发展。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工作中的困难,积极配合,于工作中完善自我,服务社会。
二、团队合作 本同盟中义工之间的积极沟通、团结协作、诚实负责的团队合作精神是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的根本。尊重每一份对需要帮助的孩子所作出的付出和劳动,在同盟内部形成相互信任、坦诚相待、积极沟通、团结协作、诚实负责的氛围。有义务让各方朋友和捐助者及时了解工作的情况和有关信息,并积极沟通互动。
强调认真负责,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时应互相体谅,积极弥补,坦诚相待,积极解决。
三、积极发挥优势,主动工作同盟的总体效率,是由它的运行机制和制度来提供保证,依靠每位义工的认真工作来实现。希望每位义工尽可能在工作中发挥各自的优势特长,利用已有的经验,使工作更具效率。同盟的发展没有任何可参照的固有模式或既成先例,一切都需要我们在行动中慢慢探索和完善,它需要更多义工的热诚参与,以更好地维护和推动团体的良性运作和发展。
第三章:注意事项
由于同盟工作的义务性和公共性,义工需要承担必要的责任和义务。在参与有关工作和活动时注意以下事项:
一、在工作中要遵守拉祜助学同盟的规章制度和对义工的相关要求。 二、明确认识义工的工作是义务性的,完全自愿的,没有任何物质报酬。
三、任何义工都不允许私自泄露同盟中受委托人明确指令的非公开信息资料,包括会员和捐助人的非公开信息资料。若有意见或建议可向同盟秘书处反映,以逐步完善我们的规章制度和同盟工作。
四、尽可能地与其它民间或政府助学组织、社会慈善组织加强沟通,积极交流,建立和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在募捐、宣传时不能批评或指责政府或其它组织的不足。 五、在工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面对各种困难和问题时,需要有正确的心态、宽容的胸怀、必要的耐心、良好的沟通,及时地与同盟人员联系、协商,共同面对和解决。 |